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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阻燃制品將實行標識化管理
2008-08-18近日,公安部頒布《阻燃制品標識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從2007年5月1日起對阻燃制品實行標識化管理。
阻燃制品是指由阻燃材料制成的產品及多種產品的組合,包括阻燃建筑制品、阻燃織物、阻燃塑料/橡膠、阻燃泡沫塑料、阻燃家具及組件和阻燃電線電纜等。
阻燃制品標識是表明阻燃制品及組件的燃燒性能已按照有關規定經檢驗合格的標志。阻燃制品應經從事阻燃制品燃燒性能檢驗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并按照規定加施阻燃制品標識。標準規格標識顏色為白色底版,粉紅、深藍色圖案,具有防偽識別功能,載有阻燃制品的阻燃性能等級、能惟一識別的編號、依據標準和實施檢驗的機構名稱等內容。非標準規格標識可采用印刷、模壓、模制、絲印、噴漆、蝕刻、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加施在產品或產品銘牌上,其標識樣式、規格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縮小,與標準規格標識的尺寸成線性比例,并清晰可辨。
在今后日常監督檢查中,消防部門將對各阻燃制品生產廠家和流通領域有關產品進行監督,對未按照規定檢驗并粘貼規定標識的,將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摘自中國輕工業信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