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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
2008-11-0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局)、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國務院批準,現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其附件《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局)、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國務院批準,現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其附件《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