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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湖北提高危化行業準入門檻
2010-02-22日前,記者從湖北省政府辦公廳獲悉,從今年5月1日起,該省將大幅提高危化企業安全準入條件。
根據湖北省政府的要求,省內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必須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且固定資產投資額必須達到1000萬元(不含土地投資)以上;劇毒化學品和涉及氨合成、氧化、氯化、硝化、磺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氨基化、烷基化、光氣化、加氫、裂解、聚合、電解等危險化工工藝,其固定資產投資額必須達到3000萬元以上。
湖北省各級政府要在4月底以前完成本地區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確定危化品生產、儲存的專門區域。從5月1日起,新建、改建和擴建危化品生產、儲存項目,必須在依法規劃的專門區域內建設。現有危化品生產、儲存單位不在專門區域內的,不得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并要有計劃地逐步遷入專門區域內。同時嚴格危化品安全許可。
(摘自中國化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