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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摘登)
2011-03-2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摘登)
編者按:3月16日,新華社受權發布了剛剛通過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全文約6萬字,分為16篇、62章,內容涉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本報特摘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與城鄉建設、區域發展、節能減排、住房保障等相關的內容,與所有讀者共同學習、領會,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貫徹、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導市場主體行為,是未來五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是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依據。
第一章 發展環境
“十一五”時期是我國發展史上極不平凡的五年。面對國內外環境的復雜變化和重大風險挑戰,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堅持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實施正確而有力的宏觀調控,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政治優勢,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使國家面貌發生新的歷史性變化。我們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巨大沖擊,保持了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良好態勢,戰勝了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樹強烈地震、甘肅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災害,成功舉辦了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和廣州亞運會,勝利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綜合國力大幅提升,2010年國內生產總值達到39.8萬億元,躍居世界第二位,國家財政收入達到8.3萬億元;載人航天、探月工程、超級計算機等尖端科技領域實現重大跨越。經濟結構調整步伐加快,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連年獲得好收成,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取得積極進展,節能減排和生態環境保護扎實推進,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取得積極成效,各具特色的區域發展格局初步形成。人民生活明顯改善,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城鄉居民收入增長是改革開放以來最快的時期之一,各級各類教育快速發展,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健全。體制改革有序推進,農村綜合改革、醫藥衛生、財稅金融、文化體制等改革取得新突破,發展活力不斷顯現。對外開放邁上新臺階,進出口總額位居世界第二位,利用外資水平提升,境外投資明顯加快,我國國際地位和影響力顯著提高。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重大進展,譜寫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篇章。五年取得的成績來之不易,積累的經驗彌足珍貴,創造的精神財富影響深遠。
“十二五”時期,世情國情繼續發生深刻變化,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呈現新的階段性特征。綜合判斷國際國內形勢,我國發展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既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也面對諸多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挑戰。我們要增強機遇意識和憂患意識,主動適應環境變化,有效化解各種矛盾,更加奮發有為地推進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從國際看,和平、發展、合作仍是時代潮流,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世界經濟政治格局出現新變化,科技創新孕育新突破,國際環境總體上有利于我國和平發展。同時,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深遠,世界經濟增長速度減緩,全球需求結構出現明顯變化,圍繞市場、資源、人才、技術、標準等的競爭更加激烈,氣候變化以及能源資源安全、糧食安全等全球性問題更加突出,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抬頭,我國發展的外部環境更趨復雜。我們必須堅持以更廣闊的視野,冷靜觀察,沉著應對,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把握好在全球經濟分工中的新定位,積極創造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
從國內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人均國民收入穩步增加,經濟結構轉型加快,市場需求潛力巨大,資金供給充裕,科技和教育整體水平提升,勞動力素質改善,基礎設施日益完善,體制活力顯著增強,政府宏觀調控和應對復雜局面能力明顯提高,社會大局保持穩定,我們完全有條件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綜合國力再上新臺階。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國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主要是,經濟增長的資源環境約束強化,投資和消費關系失衡,收入分配差距較大,科技創新能力不強,產業結構不合理,農業基礎仍然薄弱,城鄉區域發展不協調,就業總量壓力和結構性矛盾并存,物價上漲壓力加大,社會矛盾明顯增多,制約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依然較多。我們必須科學判斷和準確把握發展趨勢,充分利用各種有利條件,加快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集中力量辦好自己的事情。
第二章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適應國內外形勢新變化,順應各族人民過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深化改革開放,保障和改善民生,鞏固和擴大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成果,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基礎。
以科學發展為主題,是時代的要求,關系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全局。我國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展仍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堅持發展是硬道理的本質要求,就是堅持科學發展。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是推動科學發展的必由之路,是我國經濟社會領域的一場深刻變革,是綜合性、系統性、戰略性的轉變,必須貫穿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在發展中促轉變,在轉變中謀發展。今后五年,要確保科學發展取得新的顯著進步,確保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實質性進展。基本要求是:
——堅持把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構建擴大內需長效機制,促進經濟增長向依靠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轉變。加強農業基礎地位,提升制造業核心競爭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服務業,促進經濟增長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協同帶動轉變。統籌城鄉發展,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區域良性互動、協調發展。
——堅持把科技進步和創新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支撐。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充分發揮科技第一生產力和人才第一資源作用,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壯大創新人才隊伍,推動發展向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勞動者素質提高、管理創新轉變,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
——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優先位置,加快發展各項社會事業,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堅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
——堅持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深入貫徹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節約能源,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發展循環經濟,推廣低碳技術,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走可持續發展之路。
——堅持把改革開放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強大動力。堅定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領域改革,加快構建有利于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實施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與國際社會共同應對全球性挑戰、共同分享發展機遇。
第三章 主要目標
按照與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重大部署緊密銜接、與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緊密銜接的要求,綜合考慮未來發展趨勢和條件,今后五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是:
——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7%,城鎮新增就業450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內,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國際收支趨向基本平衡,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明顯提高。
——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居民消費率上升。農業基礎進一步鞏固,工業結構繼續優化,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取得突破,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提高4個百分點。城鎮化率提高4個百分點,城鄉區域發展的協調性進一步增強。
——科技教育水平明顯提升。九年義務教育質量顯著提高,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3%,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提高到87%。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2%,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提高到3.3件。
——資源節約環境保護成效顯著。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億畝。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1.4%。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16%,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別減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別減少10%。森林覆蓋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積量增加6億立方米。
——人民生活持續改善。全國總人口控制在13.9億人以內。人均預期壽命提高1歲,達到74.5歲。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年均增長7%以上。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現制度全覆蓋,城鎮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達到3.57億人,城鄉三項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提高3個百分點。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3600萬套。貧困人口顯著減少。
——社會建設明顯加強。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完善。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權益得到切實保障。文化事業加快發展,文化產業占國民經濟比重明顯提高。社會管理制度趨于完善,社會更加和諧穩定。
——改革開放不斷深化。財稅金融、要素價格、壟斷行業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明顯進展,政府職能加快轉變,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互利共贏開放格局進一步形成。
第四章 政策導向
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必須緊緊圍繞推動科學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統籌兼顧,改革創新,著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明確重大政策導向:
——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鞏固和擴大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成果,把短期調控政策和長期發展政策有機結合起來,加強財政、貨幣、投資、產業、土地等各項政策協調配合,提高宏觀調控的科學性和預見性,增強針對性和靈活性,合理調控經濟增長速度,更加積極穩妥地處理好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調整經濟結構、管理通脹預期的關系,實現經濟增長速度和結構質量效益相統一。
——建立擴大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把擴大消費需求作為擴大內需的戰略重點,通過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和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增強居民消費能力,改善居民消費預期,促進消費結構升級,進一步釋放城鄉居民消費潛力,逐步使我國國內市場總體規模位居世界前列。
——調整優化投資結構。發揮投資對擴大內需的重要作用,保持投資合理增長,完善投資體制機制,明確界定政府投資范圍,規范國有企業投資行為,鼓勵擴大民間投資,有效遏制盲目擴張和重復建設,促進投資消費良性互動,把擴大投資和增加就業、改善民生有機結合起來,創造最終需求。
——同步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針,充分發揮工業化、城鎮化對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輻射帶動作用,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加快現代農業發展步伐。
——依靠科技創新推動產業升級。面向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發揮科技創新對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驅動作用,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引導資金、人才、技術等創新資源向企業聚集,推進產學研戰略聯盟,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推動三次產業在更高水平上協同發展。
——促進區域協調互動發展。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把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放在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優先位置,充分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促進區域間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和產業有序轉移,在中西部地區培育新的區域經濟增長極,增強區域發展的協調性。
——健全節能減排激勵約束機制。優化能源結構,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完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資源環境稅費制度,健全節能減排法律法規和標準,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考核,把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貫穿于生產、流通、消費、建設各領域各環節,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把基本公共服務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完善公共財政制度,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符合國情、比較完整、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逐步縮小城鄉區域間人民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務差距。
——加快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健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調節體系,合理調整國家、企業、個人分配關系,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明顯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持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努力扭轉城鄉、區域、行業和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差距擴大趨勢。
——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提高社會管理能力,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機制,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基礎性、根本性問題,保持社會安定有序和充滿活力。
第十一章 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
堅持節約優先、立足國內、多元發展、保護環境,加強國際互利合作,調整優化能源結構,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
第一節 推進能源多元清潔發展
發展安全高效煤礦,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發展大型煤炭企業集團。有序開展煤制天然氣、煤制液體燃料和煤基多聯產研發示范,穩步推進產業化發展。加大石油、天然氣資源勘探開發力度,穩定國內石油產量,促進天然氣產量快速增長,推進煤層氣、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利用。發展清潔高效、大容量燃煤機組,優先發展大中城市、工業園區熱電聯產機組,以及大型坑口燃煤電站和煤矸石等綜合利用電站。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水電,重點推進西南地區大型水電站建設,因地制宜開發中小河流水能資源,科學規劃建設抽水蓄能電站。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高效發展核電。加強并網配套工程建設,有效發展風電。積極發展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其他新能源。促進分布式能源系統的推廣應用。
第二節 優化能源開發布局
統籌規劃全國能源開發布局和建設重點,建設山西、鄂爾多斯盆地、內蒙古東部地區、西南地區和新疆五大國家綜合能源基地,重點在東部沿海和中部部分地區發展核電。提高能源就地加工轉化水平,減少一次能源大規模長距離輸送壓力。合理規劃建設能源儲備設施,完善石油儲備體系,加強天然氣和煤炭儲備與調峰應急能力建設。
第三節 加強能源輸送通道建設
加快西北、東北、西南和海上進口油氣戰略通道建設,完善國內油氣主干管網。統籌天然氣進口管道、液化天然氣接收站、跨區域骨干輸氣網和配氣管網建設,初步形成天然氣、煤層氣、煤制氣協調發展的供氣格局。適應大規模跨區輸電和新能源發電并網的要求,加快現代電網體系建設,進一步擴大西電東送規模,完善區域主干電網,發展特高壓等大容量、高效率、遠距離先進輸電技術,依托信息、控制和儲能等先進技術,推進智能電網建設,切實加強城鄉電網建設與改造,增強電網優化配置電力能力和供電可靠性。
第十二章 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按照適度超前原則,統籌各種運輸方式發展,基本建成國家快速鐵路網和高速公路網,初步形成網絡設施配套銜接、技術裝備先進適用、運輸服務安全高效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第一節 完善區際交通網絡
加快鐵路客運專線、區際干線、煤運通道建設,發展高速鐵路,形成快速客運網,強化重載貨運網。完善國家公路網規劃,加快國家高速公路網剩余路段、瓶頸路段建設,加強國省干線公路改擴建。大力推進長江等內河高等級航道建設,推動內河運輸船舶標準化和港口規模化發展。完善煤炭、石油、鐵礦石、集裝箱等運輸系統,提升沿海地區港口群現代化水平。完善以國際樞紐機場和干線機場為骨干、支線機場為補充的航空網絡,積極推動通用航空發展,改革空域管理體制,提高空域資源配置使用效率。
第二節 建設城際快速網絡
適應城市群發展需要,以軌道交通和高速公路為骨干,以國省干線公路為補充,推進城市群內多層次城際快速交通網絡建設。建成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城際交通網絡,推進重點開發區域城市群的城際干線建設。
第三節 優先發展公共交通
實施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統,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擔比率。科學制定城市軌道交通技術路線,規范建設標準,有序推進輕軌、地鐵、有軌電車等城市軌道交通網絡建設。積極發展地面快速公交系統,提高線網密度和站點覆蓋率。規范發展城市出租車業,合理引導私人機動車出行,倡導非機動方式出行。優化換乘中心功能和布局,提高出行效率。統籌城鄉公共交通一體化發展。
第四節 提高運輸服務水平
按照客運零距離換乘、貨運無縫化銜接的要求,加強鐵路、公路、港口、機場、城市公共交通的有機銜接,加快綜合交通樞紐建設。推廣先進裝備技術應用,提高交通運輸信息化水平。優化運輸組織,創新服務方式,推進客票一體聯程、貨物多式聯運。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的運輸工具和運輸方式。積極發展公路甩掛運輸。加強安全管理,保障運輸安全。
第十八章 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
充分發揮不同地區比較優勢,促進生產要素合理流動,深化區域合作,推進區域良性互動發展,逐步縮小區域發展差距。
第一節 推進新一輪西部大開發
堅持把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放在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優先位置,給予特殊政策支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擴大鐵路、公路、民航、水運網絡,建設一批骨干水利工程和重點水利樞紐,加快推進油氣管道和主要輸電通道及聯網工程。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強化地質災害防治,推進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繼續實施重點生態工程,構筑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發揮資源優勢,實施以市場為導向的優勢資源轉化戰略,在資源富集地區布局一批資源開發及深加工項目,建設國家重要能源、戰略資源接續地和產業集聚區,發展特色農業、旅游等優勢產業。大力發展科技教育,增強自我發展能力。支持汶川等災區發展。堅持以線串點、以點帶面,推進重慶、成都、西安區域戰略合作,推動呼包鄂榆、廣西北部灣、成渝、黔中、滇中、藏中南、關中-天水、蘭州-西寧、寧夏沿黃、天山北坡等經濟區加快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極。
第二節 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
發揮產業和科技基礎較強的優勢,完善現代產業體系,推動裝備制造、原材料、汽車、農產品深加工等優勢產業升級,大力發展金融、物流、旅游以及軟件和服務外包等服務業。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廠辦大集體改革和“債轉股”資產處置,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建設穩固的國家糧食戰略基地。著力保護好黑土地、濕地、森林和草原,推進大小興安嶺和長白山林區生態保護和經濟轉型。促進資源枯竭地區轉型發展,增強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統籌推進全國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重點推進遼寧沿海經濟帶和沈陽經濟區、長吉圖經濟區、哈大齊和牡綏地區等區域發展。
第三節 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
發揮承東啟西的區位優勢,壯大優勢產業,發展現代產業體系,鞏固提升全國重要糧食生產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現代裝備制造及高技術產業基地和綜合交通運輸樞紐地位。改善投資環境,有序承接東部地區和國際產業轉移。(下轉8版)
(上接5版)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循環經濟發展水平。加強大江大河大湖綜合治理。進一步細化和落實中部地區比照實施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和西部大開發的有關政策。加快構建沿隴海、沿京廣、沿京九和沿長江中游經濟帶,促進人口和產業的集聚,加強與周邊城市群的對接和聯系。重點推進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帶、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中原經濟區、武漢城市圈、環長株潭城市群等區域發展。
第四節 積極支持東部地區率先發展
發揮東部地區對全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引領和支撐作用,在更高層次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在改革開放中先行先試,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和自主創新中走在全國前列。著力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加快國家創新型城市和區域創新平臺建設。著力培育產業競爭新優勢,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著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率先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著力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提高能源、土地、海域等資源利用效率,加大環境污染治理力度,化解資源環境瓶頸制約。推進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區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打造首都經濟圈,重點推進河北沿海地區、江蘇沿海地區、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海峽西岸經濟區、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等區域發展,建設海南國際旅游島。
第五節 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扶持力度
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生態保護和修復,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切實改善老少邊窮地區生產生活條件。繼續實施扶持革命老區發展的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扶持民族地區發展的政策,大力支持西藏、新疆和其他民族地區發展,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深入推進興邊富民行動,陸地邊境地區享有西部開發政策,支持邊境貿易和民族特需品發展。在南疆地區、青藏高原東緣地區、武陵山區、烏蒙山區、滇西邊境山區、秦巴山-六盤山區以及中西部其他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實施扶貧開發攻堅工程,加大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力度。支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和發展。推進三峽等庫區后續發展。對老少邊窮地區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級并逐步減少市級配套資金。實行地區互助政策,開展多種形式對口支援。
第十九章 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
按照全國經濟合理布局的要求,規范開發秩序,控制開發強度,形成高效、協調、可持續的國土空間開發格局。
第一節 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
統籌謀劃人口分布、經濟布局、國土利用和城鎮化格局,引導人口和經濟向適宜開發的區域集聚,保護農業和生態發展空間,促進人口、經濟與資源環境相協調。對人口密集、開發強度偏高、資源環境負荷過重的部分城市化地區要優化開發。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集聚人口和經濟條件較好的城市化地區要重點開發。對具備較好的農業生產條件、以提供農產品為主體功能的農產品主產區,要著力保障農產品供給安全。對影響全局生態安全的重點生態功能區,要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化城鎮化開發。對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資源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要禁止開發。
第二節 實施分類管理的區域政策
基本形成適應主體功能區要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完善利益補償機制。中央財政要逐年加大對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特別是中西部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增強基本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保護能力,省級財政要完善對下轉移支付政策。實行按主體功能區安排與按領域安排相結合的政府投資政策,按主體功能區安排的投資主要用于支持重點生態功能區和農產品主產區的發展,按領域安排的投資要符合各區域的主體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修改完善現行產業指導目錄,明確不同主體功能區的鼓勵、限制和禁止類產業。實行差別化的土地管理政策,科學確定各類用地規模,嚴格土地用途管制。對不同主體功能區實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環境標準。相應完善農業、人口、民族、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
第三節 實行各有側重的績效評價
在強化對各類地區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等方面評價基礎上,按照不同區域的主體功能定位,實行差別化的評價考核。對優化開發的城市化地區,強化經濟結構、科技創新、資源利用、環境保護等的評價。對重點開發的城市化地區,綜合評價經濟增長、產業結構、質量效益、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和吸納人口等。對限制開發的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分別實行農業發展優先和生態保護優先的績效評價,不考核地區生產總值、工業等指標。對禁止開發的重點生態功能區,全面評價自然文化資源原真性和完整性保護情況。
第四節 建立健全銜接協調機制
發揮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在國土空間開發方面的戰略性、基礎性和約束性作用。按照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的要求,完善區域規劃編制,做好專項規劃、重大項目布局與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銜接協調。推進市縣空間規劃工作,落實區域主體功能定位,明確功能區布局。研究制定各類主體功能區開發強度、環境容量等約束性指標并分解落實。完善覆蓋全國、統一協調、更新及時的國土空間動態監測管理系統,開展主體功能區建設的跟蹤評估。
第二十一章 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
堅持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并重,充分發揮技術進步的作用,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第一節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綜合運用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節約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匯等多種手段,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強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嚴格用能管理,加快制定能源發展規劃,明確總量控制目標和分解落實機制。推進植樹造林,新增森林面積1250萬公頃。加快低碳技術研發應用,控制工業、建筑、交通和農業等領域溫室氣體排放。探索建立低碳產品標準、標志和認證制度,建立完善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推進低碳試點示范。
第二節 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制定國家適應氣候變化總體戰略,加強氣候變化科學研究、觀測和影響評估。在生產力布局、基礎設施、重大項目規劃設計和建設中,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加強適應氣候變化特別是應對極端氣候事件能力建設,加快適應技術研發推廣,提高農業、林業、水資源等重點領域和沿海、生態脆弱地區適應氣候變化水平。加強對極端天氣和氣候事件的監測、預警和預防,提高防御和減輕自然災害的能力。
第三節 廣泛開展國際合作
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積極參與國際談判,推動建立公平合理的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制度。加強氣候變化領域國際交流和戰略政策對話,在科學研究、技術研發和能力建設等方面開展務實合作,推動建立資金、技術轉讓國際合作平臺和管理制度。為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提供支持和幫助。
第二十二章 加強資源節約和管理
落實節約優先戰略,全面實行資源利用總量控制、供需雙向調節、差別化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提升各類資源保障程度。
第一節 大力推進節能降耗
抑制高耗能產業過快增長,突出抓好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領域節能,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強化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健全獎懲制度。完善節能法規和標準,制訂完善并嚴格執行主要耗能產品能耗限額和產品能效標準,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健全節能市場化機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完善能效標志、節能產品認證和節能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制度。推廣先進節能技術和產品。加強節能能力建設。開展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全民行動。
第二節 加強水資源節約
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用水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嚴格水資源保護,加快制定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加強水權制度建設,建設節水型社會。強化水資源有償使用,嚴格水資源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推進農業節水增效,推廣普及管道輸水、膜下滴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技術,新增5000萬畝高效節水灌溉面積,支持旱作農業示范基地建設。在保障灌溉面積、灌溉保證率和農民利益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工農業用水水權轉換機制。加強城市節約用水,提高工業用水效率,促進重點用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和居民生活節水。加強水量水質監測能力建設。實施地下水監測工程,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大力推進再生水、礦井水、海水淡化和苦咸水利用。
第三節 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建立保護補償機制,從嚴控制各類建設占用耕地,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實行先補后占,確保耕地保有量不減少。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從嚴控制建設用地總規模。按照節約集約和總量控制的原則,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結構、時序。提高土地保有成本,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加大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力度,鼓勵深度開發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管控,嚴格用途管制,健全節約土地標準,加強用地節地責任和考核。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下降30%。
第四節 加強礦產資源勘查、保護和合理開發
實施地質找礦戰略工程,加大勘查力度,實現地質找礦重大突破,形成一批重要礦產資源的戰略接續區。建立重要礦產資源儲備體系。加強重要優勢礦產保護和開采管理,完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嚴格執行礦產資源規劃分區管理制度,促進礦業權合理設置和勘查開發布局優化。實行礦山最低開采規模標準,推進規模化開采。發展綠色礦業,強化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提高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礦區土地復墾,完善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加強礦產資源和地質環境保護執法監察,堅決制止亂挖濫采。
第二十三章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減量化優先,以提高資源產出效率為目標,推進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循環經濟發展,加快構建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
第一節 推行循環型生產方式
加快推行清潔生產,在農業、工業、建筑、商貿服務等重點領域推進清潔生產示范,從源頭和全過程控制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降低資源消耗。加強共伴生礦產及尾礦綜合利用,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推進大宗工業固體廢物和建筑、道路廢棄物以及農林廢物資源化利用,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2%。按照循環經濟要求規劃、建設和改造各類產業園區,實現土地集約利用、廢物交換利用、能量梯級利用、廢水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處理。推動產業循環式組合,構筑鏈接循環的產業體系。資源產出率提高15%。
第二節 健全資源循環利用回收體系
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加快建設城市社區和鄉村回收站點、分揀中心、集散市場“三位一體”的回收網絡,推進再生資源規模化利用。加快完善再制造舊件回收體系,推進再制造產業發展。建立健全垃圾分類回收制度,完善分類回收、密閉運輸、集中處理體系,推進餐廚廢棄物等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第三節 推廣綠色消費模式
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消費理念,推動形成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鼓勵消費者購買使用節能節水產品、節能環保型汽車和節能省地型住宅,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推行政府綠色采購,逐步提高節能節水產品和再生利用產品比重。
第四節 強化政策和技術支撐
加強規劃指導、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完善法律法規和標準,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制訂循環經濟技術和產品名錄,建立再生產品標志制度,建立完善循環經濟統計評價制度。開發應用源頭減量、循環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產業鏈接技術,推廣循環經濟典型模式。深入推進國家循環經濟示范,組織實施循環經濟“十百千示范”行動。推進甘肅省和青海柴達木循環經濟示范區等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山西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
第二十四章 加大環境保護力度
以解決飲用水不安全和空氣、土壤污染等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強綜合治理,明顯改善環境質量。
第一節 強化污染物減排和治理
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實行嚴格的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制度,提高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加強造紙、印染、化工、制革、規模化畜禽養殖等行業污染治理,繼續推進重點流域和區域水污染防治,加強重點湖庫及河流環境保護和生態治理,加大重點跨界河流環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力度,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推進火電、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行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強化脫硫脫硝設施穩定運行,加大機動車尾氣治理力度。深化顆粒物污染防治。加強惡臭污染物治理。建立健全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控制區域復合型大氣污染。地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以上的比例達到80%。有效控制城市噪聲污染。提高城鎮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能力,城市污水處理率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85%和80%。
第二節 防范環境風險
加強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以湘江流域為重點,開展重金屬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加大持久性有機物、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污染防治力度,開展受污染場地、土壤、水體等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強化核與輻射監管能力,確保核與輻射安全。推進歷史遺留的重大環境隱患治理。加強對重大環境風險源的動態監測與風險預警及控制,提高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能力。
第三節 加強環境監管
健全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完善環境保護科技和經濟政策,加強環境監測、預警和應急能力建設。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實行嚴格的環保準入,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強化產業轉移承接的環境監管。嚴格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強化總量控制指標考核,健全重大環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建立環保社會監督機制。
第二十五章 促進生態保護和修復
堅持保護優先和自然修復為主,加大生態保護和建設力度,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
第一節 構建生態安全屏障
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和管理,增強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能力,保護生物多樣性,構建以青藏高原生態屏障、黃土高原-川滇生態屏障、東北森林帶、北方防沙帶和南方丘陵山地帶以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為骨架,以其他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為重要支撐,以點狀分布的國家禁止開發區域為重要組成的生態安全戰略格局。
第二節 強化生態保護與治理
繼續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鞏固和擴大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等成果,推進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保護好林草植被和河湖、濕地。搞好森林草原管護,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和病蟲害防治,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償獎勵機制。強化自然保護區建設監管,提高管護水平。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加大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管理力度,有效防范物種資源喪失與流失,積極防治外來物種入侵。
第三節 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加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均衡性轉移支付力度,研究設立國家生態補償專項資金。推行資源型企業可持續發展準備金制度。鼓勵、引導和探索實施下游地區對上游地區、開發地區對保護地區、生態受益地區對生態保護地區的生態補償。積極探索市場化生態補償機制。加快制定實施生態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章
加強水利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
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在繼續推進大江大河治理基礎上,積極開展重要支流、湖泊和中小河流治理,增強城鄉供水和防洪能力。健全防災減災體系,增強抵御自然災害能力。
第一節 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完善南北調配、東西互濟、河庫聯調的水資源調配體系,建設一批跨流域調水和骨干水源工程,統籌推進中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設,增加水資源供給和儲備能力。推動解決西南等地區工程性缺水和西北等地區資源性缺水問題。新增年供水能力400億立方米。加強雨洪資源和云水資源利用。推進水文水資源管理基礎設施和重大水利工程調度管理系統建設。
第二節 增強防洪能力
繼續加強淮河、長江、黃河、洞庭湖、鄱陽湖等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和重要蓄滯洪區建設,建成一批控制性樞紐工程,提高重點防洪保護區的防洪能力。加大中小河流堤防建設和河道整治力度,基本完成流域面積200平方公里以上有防洪任務的重點中小河流治理。加快病險水庫和水閘除險加固,消除安全隱患,增強防洪能力。加強海堤達標建設和重要河口綜合治理。搞好跨界河流國土防護治理。
第三節 加強山洪地質氣象地震災害防治
提高山洪、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加快建立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應急體系,加快實施搬遷避讓和重點治理。加強重點時段、重點地區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對滑坡、泥石流等重點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實施監測預警和綜合治理示范,開展重要城市和地區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緩變性地質災害的綜合治理。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和信息發布系統建設。提高地震監測分析與震災防御能力。
第五十二章 統籌“引進來”與“走出去”
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利用外資和對外投資并重,提高安全高效地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能力。
第一節 提高利用外資水平
優化結構,引導外資更多投向現代農業、高新技術、先進制造、節能環保、新能源、現代服務業等領域,鼓勵投向中西部地區。豐富方式,鼓勵外資以參股、并購等方式參與境內企業兼并重組,促進外資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發展。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先進技術,鼓勵外資企業在華設立研發中心,借鑒國際先進管理理念、制度、經驗,積極融入全球創新體系。優化投資軟環境,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做好外資并購安全審查。有效利用國外優惠貸款和國際商業貸款,完善外債管理。
第二節 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
按照市場導向和企業自主決策原則,引導各類所有制企業有序開展境外投資合作。深化國際能源資源開發和加工互利合作。支持在境外開展技術研發投資合作,鼓勵制造業優勢企業有效對外投資,創建國際化營銷網絡和知名品牌。擴大農業國際合作,發展海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積極開展有利于改善當地民生的項目合作。逐步發展我國大型跨國公司和跨國金融機構,提高國際化經營水平。做好海外投資環境研究,強化投資項目的科學評估。提高綜合統籌能力,完善跨部門協調機制,加強實施“走出去”戰略的宏觀指導和服務。加快完善對外投資法律法規制度,積極商簽投資保護、避免雙重征稅等多雙邊協定。健全境外投資促進體系,提高企業對外投資便利化程度,維護我國海外權益,防范各類風險。“走出去”的企業和境外合作項目,要履行社會責任,造福當地人民。
(摘自中華建筑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