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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氫氟碳化物處置核查相關工作的通知
2010-03-28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開展2015年度
氫氟碳化物處置核查相關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氣候[2016]637號
江蘇省、浙江省、江西省、山東省、四川省發展改革委:
為落實《“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和《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的有關工作安排,我委于2015年5月下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氫氟碳化物處置相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氣候[2015]1189號),并會同相關部門完成了2014年度氫氟碳化物處置核查及運行補貼相關工作。在此基礎上,我委將組織開展2015年度氫氟碳化物處置核查相關工作,并據此會同有關部門安排2015年度三氟甲烷(HFC-23)銷毀裝置的運行經費補貼,相關企業銷毀HFC-23的行為信息將納入我委信用信息。請你委按照附件1的要求組織有關企業(即附件2中需要申請補貼的企業)開展2015年度HFC-23處置情況核查,并向我委(氣候司)提交2015年度HFC-23處置情況(包括監測報告)和核查報告、2016年至2019年監測方案和2016年處置計劃。
聯系人:向慧、劉峰,聯系電話:010-68505560、68505883,傳真:010-68502358
附件:1. 2015年度氫氟碳化物處置核查相關工作流程和要求
2. HCFC-22生產企業名單
3.文件提交格式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6年3月11日

